江恩的误解以及江恩波动法则简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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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了三天的江恩理论,很多用户表示江恩理论完全没用,或者江恩晚年穷困潦倒,因此产生质疑,我想说的是江恩早年确实是证券界的传奇人物,他的理论被引入中国后被传得神乎其神,江恩一生写了很多书,晚年的作品和早期著作很不相同,在《华尔街45年》中反复提到学习的重要性,说明他自己在45年中,也是逐渐学习摸索的,他并不是神仙转世。他也是依据自己的经验不断对股市进行研究得出的理论,而后在不断地学习中进行修正,但江恩因为早年的成就被过于神秘化、复杂化,因此晚年的遭遇会被人完全否定,而如果抱着良好的心态来看,他可能并未发现真正的自然规则,但江恩依然值得大家学习,就如同其他的技术分析方法,不同的在于学习者是否抱着客观且正确的学习态度,投资市场其实更多的还是看投资者的心态。

江恩的误解以及江恩波动法则简介

所以江恩不是神,江恩理论不是万能理论,但也不是一无是处,所以投资者不要抱着过高的期望希望一劳永逸,所有的技术分析方法都是工具,真正起决定作用的还是投资者本身。所以不管是什么样的技术或者理论甚至某些股票分析师的建议,我们都需要有自己最基本的判断力,来取其精华,去其糟粕,这其中的判断力就来源于我们经验的积累和学习。

江恩理论—波动法则

江恩波动法则包含着非常广泛的内容,但在江恩在世时,又没有给出明确的波动法则定义,这也就造成了以后研究江恩理论的分析家对波动法则的不同理解。

有一个音乐家兼炒家彼得曾写过一篇文章,从乐理角度去解释波动法则。彼得认为,江恩理论与乐理一脉相承,两者都是波动法则的不同理解。音节的基本结构由七个音阶组成,在七个音阶中,发生共震的是C与G及高八度的 C,亦即百分之十及一倍水平。也就是说,音阶是以二分之一,三分之一,四分之一及八分之一的形式产生共震,因此频率的一倍、两倍、四倍、八倍会产生共震。而上述比例及倍数与江恩的波动法则有着密切联系,也就是江恩的分割比率。

江恩的分割比率是以8为基础的,也就是江恩的分割比率是百分之五十(二分之一),其次是百分之二十五(四分之一)和百分之七十五(四分之三),再其次便是八分之一、八分之三、八分之五及八分之七。

江恩的误解以及江恩波动法则简介

我们在研究深沪股市的走势图时,可以发现大量的实际例证来证明江恩分割比率的有效性。我们看上证指数周线图图例。1992年11月20日,股指周线图收盘数为401点。经过13周的上升,涨至1993年2月19日,周收盘指数为1499.7点。上涨幅度1100点,这一周股指最高点为1558点,随后开始下跌,经过6周的下跌,至93年4月2日,周收盘指数944点,下跌幅度556点,约为上涨幅度的二分之一,下跌时间也约为上涨时间的二分之一。通过以上例证。我们可以了解到江恩百分之五十分割率的重要性。

江恩的经验是从美国股市和期市上总结出的,但这一结论同样适合于我国股市。江恩的波动法则和分割比率并不局限于某一特定区域,它是一种自然法则,而这种自然法则是人们在交易过程中自然而然遵循的一个法则,它是人们固定习性的反映,而这种固定习性是不会轻易被打破的。如果一对军人的执行任务要从甲地到乙地,因路途很远,中途需要休息,那么这个休息的地点很可能选在总路程的百分之五十处。又如一个人一天工作八个小时,那么他的工作时间安排常常是上午工作四小时,下午工作四小时。

再看上证指数周线图。如下图。从1994年7月29日至95年2月17日,上证指数在此期间共运行了28个交易周,从333点至1052点,上涨了7周,随后又经过21周的下跌,跌至533点。上涨时间占此段时间的四分之一(25%),下跌时间占此段时间的四分之三(75%),而25%和75%都是江恩非常重视的分割比率。

江恩的误解以及江恩波动法则简介

江恩波动法则中非常强调倍数关系和分割比率的分数关系,而倍数关系和分数关系是可以相互转化的,这就要看我们所取的数值的大小。如一个庄家要把 4.00元的股票做到8.00元,那么从4元至8元上涨100%为1;而6.00元是上涨的50%;5.00 元为上涨的25%;7.00元为上涨的 75%;那么在这些位置是江恩分割比率要重视的位置。如果我们把4.00元涨至5.00元,涨幅1.00元作为涨幅的第一阶段为1的话,那么到6.00 元涨2元,到8.00元涨4元,就是第一段涨幅1元的倍数关系。这又是江恩波动法则强调的可能产生共震点的倍数关系。 倍数关系可以无限扩大,分数关系可以无限缩小,关键是取什么数值定为1。这就如同月球绕着地球转,地球绕着太阳转,原子里面有原子核,原子核里又有更小的微粒,无限缩小。

当我们了解到这种倍数关系和分数关系的重要性的时候,就可以利用它建立起一种市场框架,当时间和价位的单位都运行到这种倍数关系和分数关系时,市场的转折点就可能已到达。在价位方面会出现自然的支撑和阻力,在时间方面会出现时间的阻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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